Emmie回来了。在昨天正在完成“夏日冬眠”的过程中我接到了她的电话。
      中午,她给我带来许多的书。都是有关英语的。我们在离她上班不远的一家广东店吃了个便饭。之后,又去台湾面包店买了我隔天要吃的面包。叮嘱几句之后,她就又钻进了她工作的那家旅行社。
      她象个姐姐。她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是我很久都没有遇到过的。我离开亲人的日子太久了。在这个忙碌的世界里,人们都在忙着做自己的事情。谁还有心愿去照顾一个素未相识的陌生人。
      她今天的发型有些变化。我见到她的时候立刻就发现了这小小的变化。我能看出来她对自己的头发作一些修剪。本来很直的头发现在有些曲卷。刘海比走的时候短了不少,人显得更加精神了。      
      Emmie有三十七八左右,至今仍然单身。她是我在上海的好朋友John的堂妹,来温哥华七年多了。我第一次见到她似乎让她很意外。她对他哥哥有这么年轻的朋友没有任何心理准备。那天,我们只是随便吃了个午饭。她就匆匆的回到了她的办公室。和今天的情况有点雷同。 第一次见面她就和我谈到了基督教。她是个基督徒。虽然是很意外的情况下涉及的话题,由于我对宗教的问题有着一种痴迷,三五句话之后,我就知道了基督教和基督教会在她生活中的意义。
      安心;解放;远离恐惧;善待他人,这些就是这位每个周日都要去教堂作祷告,听牧师传道解惑的基督教徒所得到的全部。她是虔诚的。在和她交往的时间里,我甚至觉得她在某些问题上反映出来的单纯和善良不是一个修炼者可以达到的。一个成道之人之所以成道并不在于他是否有过修炼。我想一个人和神之间有没有一种叫做慧根的默契才是最核心的因素所在。当然,她也有脾气。但凡,一个女孩子有的脾气她也都有。
      可是她从不拒绝别人。我想这也许是宗教的力量对一个人真正的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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